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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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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标准解读

  一、标准起草的背景

  近年来各地医院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医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关注到医院感染管理,开发研制自己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但是,其一由于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对信息技术欠熟悉,不能全面表述需求,而信息技术人员又欠缺对医院感染管理的全面了解,以致花费了人力、物力,而开发的信息系统难以满足医院感染管理的需求;其二由于医院感染信息的产生、存储、传递涉及到不同的系统,如果系统采用私有的数据编码、存储和交换标准,将给信息交互和共享带来严重的阻碍。

  为此,编制“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供各地医院参考,以避免资源浪费;并在基本内容方面予以标准化,又具有较灵活的适应性;既满足了医院感染信息基本共享要求,同时对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基本功能进行规范可满足医院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医院感染监测功能要求、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监测功能要求、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监测功能要求、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功能要求、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监测功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与数据共享。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有住院床位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确定重要内容的依据

  在制定过程中,认真参考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卫生部

  四、标准使用说明

  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包括医院感染监测功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监测功能、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监测功能求、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功能、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监测功能。

  医院感染监测功能:医院感染监测功能包括数据采集功能、自动筛查功能、实时预警功能、确认排除功能、干预反馈功能、统计分析功能和数据上报功能。

  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监测功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监测功能包括手术部位感染监测、重症监护室(ICU)感染监测、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监测、器械相关感染监测、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细菌耐药性监测。

  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监测功能: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监测功能包括数据采集和基本功能,基本功能包括录入功能、保护医务人员隐私的保密功能、到期提醒疫苗接种、追踪检测等功能和统计分析功能。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功能: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功能包括数据采集和基本功能,基本功能包括监测数据的手工录入或从实验室信息系统(LIS)系统导入功能、自动判断监测结果是否合格、标准格式报告单的导出与打印功能和统计分析功能。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监测功能: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监测功能宜具备与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器械追溯管理系统对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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